典型旅部旅遊案例,文問題學遊消費公布一批活動強製涉研市場
旅遊市場強製消費問題典型案例(2026年第四批)
暑期將至,涉研市场研學遊活動熱度明顯上升。学游消费為深入推進“糾治旅遊行業導遊亂象、活动強製消費等問題”集中整治,文旅问题從嚴查處包價旅遊類研學旅遊存在的部公布批虛假宣傳、無證經營等違法行為,旅游營造良好市場環境,强制文化和旅遊部選取了部分典型案例,典型現予以公布。案例
案例一:未經許可接待研學旅遊團隊案
廣西正步實踐研學旅行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涉研市场情況下,組織學生前往百色市參加研學旅遊。学游消费廣西正步實踐研學旅行有限公司的活动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2025年8月,文旅问题隆林各族自治縣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局對廣西正步實踐研學旅行有限公司作出沒收違法所得、部公布批罰款31000元的旅游行政處罰,對直接責任人員武某棟作出罰款61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非法招徠學生參加研學旅遊案
廣西不倒翁研學投資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設計赴長沙研學旅遊線路,通過在藝術培訓公司門口張貼宣傳廣告方式宣傳旅遊產品,並組織學生赴長沙參加研學旅遊活動。廣西不倒翁研學投資有限公司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2025年8月,貴港市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局對廣西不倒翁研學投資有限公司作出沒收違法所得、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對直接責任人員莫某利作出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三:以研學機構名義組織研學旅遊案
李某在未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以“冠之軍研學玉門分部”名義在社交平台發布“25年五一【暢玩水上世界·領略航空魅力·探索非遺文化】”研學旅遊產品,並收取學生的報名費用。李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2025年5月,玉門市文體廣電和旅遊局對李某作出沒收違法所得、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四:未經許可發布研學旅遊產品案
河南少年行研學旅行服務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通過“少年行研學—河南”“少年行研學實踐”社交平台賬號發布“禮豫河南,詩詞少年”等旅遊產品,組織、接待含未成年人在內的遊客參加旅遊活動。河南少年行研學旅行服務有限公司的行為違反了《在線旅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第十條的規定。2025年11月,洛陽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對河南少年行研學旅行服務有限公司作出沒收違法所得、罰款11000元的行政處罰,對有關責任人員藺某華作出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五:未經許可組織研學旅遊案
嵊州市修野集活動策劃工作室在未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組織學生參加“金華雙龍洞+科技館1日營”研學旅遊活動。嵊州市修野集活動策劃工作室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2025年5月,嵊州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對嵊州市修野集活動策劃工作室作出沒收違法所得、罰款13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六:擅自組織研學實踐及旅遊案
思南縣思新創未研學實踐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組織學生參加研學實踐活動並提供旅遊服務。思南縣思新創未研學實踐有限公司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2025年7月,思南縣文體廣電旅遊局對思南縣思新創未研學實踐有限公司作出沒收違法所得、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對有關責任人員安某鬆作出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七:擅自組織科技主題研學旅遊案
福建美森教育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承接主題為“科技築夢想,園林鑒匠心”的研學旅遊活動,安排學生前往某科技探索中心、某園博苑教育島等地點遊玩。福建美森教育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2026年5月,晉江市文化體育和旅遊局對福建美森教育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作出沒收違法所得、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對有關責任人員侯某原作出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八:教育谘詢公司組織研學旅遊案
連雲港市貝護教育谘詢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通過社交平台發布“茶山牧場”宣傳視頻,並組織含未成年人在內的遊客參加“茶山牧場1日遊”,行程包含景區觀光、拓展訓練等。連雲港市貝護教育谘詢有限公司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2026年5月,連雲港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對連雲港市貝護教育谘詢有限公司作出沒收違法所得、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對有關責任人員盧某彤作出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九:藝術培訓公司組織研學旅遊案
沂水縣希望藝術培訓學校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發布“699元‘指尖上的魔法’陶藝深度研學營”產品信息,組織學生赴濰坊開展研學旅遊活動。沂水縣希望藝術培訓學校有限公司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2025年11月,沂水縣文化和旅遊局對沂水縣希望藝術培訓學校有限公司作出沒收違法所得、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對有關責任人員趙某香作出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十:擅自組織出境研學旅遊案
內蒙古麥步研學旅行社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出境旅遊業務經營許可的情況下,在社交平台發布赴新加坡、港澳等地區的研學旅遊產品,組織含未成年人在內的遊客參加“印象大灣區—粵港澳研學”等旅遊活動。內蒙古麥步研學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二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2025年11月,烏海市文體旅遊廣電局對內蒙古麥步研學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沒收違法所得、罰款10000元、責令停業整頓15日的行政處罰,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蔡某作出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十一:虛假宣傳研學旅遊產品案
同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組織含未成年人在內的遊客參加“衛星發射中心研學團”,未與遊客簽訂旅遊合同,且未按照旅遊產品宣傳內容安排衛星發射中心觀禮活動。同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三十二條、《旅行社條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2026年1月,蘇州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對同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罰款50000元的行政處罰,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許某傑作出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十二:未與遊客簽訂研學旅遊合同案
貴州偉泓研學實踐旅行社有限公司組織學生參加“九洞天科普1日研學”旅遊活動,未與遊客簽訂旅遊合同。貴州偉泓研學實踐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行為違反了《旅行社條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2025年6月,大方縣文體廣電旅遊局對貴州偉泓研學實踐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罰款20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十三:安排“假導遊”為旅遊團隊提供服務案
撫州冠榮研學旅行服務有限公司組織含未成年人在內的遊客參加“武功山+明月千古情純玩2日遊”活動,安排未取得導遊證的羅某超為遊客提供導遊服務。經核查,羅某超使用的是假導遊證。撫州冠榮研學旅行服務有限公司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2025年12月,撫州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對撫州冠榮研學旅行服務有限公司作出沒收違法所得、罰款7000元的行政處罰,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堯某作出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經公安部門調查,羅某超持偽造的導遊證帶購物團前往不同景區,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2025年11月,公安部門對羅某超作出行政拘留12日、追繳違法所得的行政處罰。
案例十四:違規向研學旅遊團隊兜售“狀元筆”案
張某花受北京光彩假日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派,為含未成年人在內的遊客參加的“清華北大高校研學”旅遊團隊提供導遊服務。行程中,張某花在大巴車上向遊客兜售“狀元筆”套裝。張某花的行為違反了《導遊人員管理條例》第十五條的規定。2026年2月,北京市文化和旅遊局對張某花作出沒收違法所得、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對北京光彩假日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另案處理。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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